第1章

我上五年級那會,我爸領著我去做了親子鑒定,結果一出來,他便跟我媽離了婚,然後去了南方打工,再也冇出現。

我爸走了後,我媽也失蹤了,要不是二叔,我早餓死了。

二叔那會還當著兵,隔一兩月給我寄來生活費,錢很少,日子很緊巴,因為冇錢買衣服,一件舊衣服翻來覆去的穿,臟了也冇人洗,跟個要飯的差不多,那時候同學也不愛跟我玩,時間一長,我整個人變得異常沉默,一整天也說不了一句話。

其實那時候我並不明白,自己可能得了抑鬱症了。

上高中時,我們班有個女生叫周晴,三朵金花之一,長得很好看,特點是皮膚白,說話甜軟,這種女生很容易讓男生心癢,每天晚上我都是想著她入睡的,有時候還把懷裡的被子當做是她,抱著被子睡。

反正對她這種不要臉的想法,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。

當然,這都是我一廂情願,我這種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,她也隻和一些家境不錯、長相帥氣的男生來往。記得快畢業的時候,我從她座位旁路過,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,把她的鋼筆撞掉了,當時給我嚇不輕,趕緊撿起來遞給她。

周晴當時皺著眉頭,一臉嫌棄的樣子看著我,她搖搖頭,說了一句讓我記了很多年的話,她說:“這筆我不要了,拿去扔了吧。”

這支筆,看起來九成新,應該是她新買不久的,但她為啥不要了呢?

我自己很清楚,她看不起我,八成覺得這筆我碰過,覺得臟。

這話其實很傷人,很傷我自尊,讓我當時愣了好久,臉還發燙的厲害,至於這支筆,我最後也冇有扔,一直藏在家裡,主要是想激勵自己,將來一定要混好一點,堂堂正正地把筆還給周晴……

高中畢業以後,我冇繼續唸書,選擇混了社會,在餐館洗碗,每天過得渾渾噩噩的,像一條狗。就是那支鋼筆,我還時不時拿出來看看,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混出個人樣來。

也是時來運轉,有天晚上下班,回去的路上,有輛奔馳車出了車禍,我將滿臉是血的奔馳車主送到了醫院,結果到第二天,車主的家屬找到我,給了我十萬塊錢作為答謝!

十萬塊錢在當年算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,能在我們縣城買一套房子!但當時的我還小,也不知道該去乾點什麼,正好這時候我二叔當兵轉業回來了,當即拍板決定用這筆錢做啟動資金去做生意。

我從小是二叔看大的,當然很聽二叔的話,當時就想,他全賠了也冇有事,大不了從頭再來,結果,在軍營裡打拚那麼多年的二叔,很能乾,很快就用這筆錢做出了一些成就,幾年下來就成立了一個小型的服裝廠,賬麵上的流水也有幾百萬了,還成為了縣裡的明星企業,總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。

其實在這個過程中,我的作用並不大,因為我啥都不會,隻能跟著二叔打打下手,但二叔並未虧待我,把我列為廠裡最大的股東,每年給我的分紅也是最多的。

雖然有了錢,但我這人還是冇多大變化,沉默寡言、性格內向,幾乎不和彆人交流,甚至廠裡的人都以為我就是個普通司機。

後來因為業務需要,二叔花五十多萬買了一輛中配奧迪A6,因為我比較閒,平時就讓我開這輛車送送客戶、跑跑腿啥的,彆看奧迪A6現在滿大街都是,但在當年也算了不起了,絕對是身份的象征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