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前世使用了無數次,方明對異空間的運用已經熟練無比。
想要收取物品的話,他隻要用手接觸,體型不超過3X3米的限製,他就可以一個念頭收走,但是,活物不行,隻能自己走進去。
異空間之中,所有物體的動能歸零。
也就是說,一顆子彈打過來,方明隻要在身前張開異空間大門,讓子彈自己射進去,他便毫髮無傷,而子彈打進異空間後,哪怕立刻丟出來也會直接掉到地上,不再具備一絲速度。
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,活物進了異空間的話,最多可以堅持10分鐘。
10分鐘之後,不管是什麼生物,立刻生命值歸零。
方明一進入異空間,馬上成為神一般的存在。
一念,他就來到了空間的最深處。
麵前就是那個光團。
自己的重生,會不會跟這個光團有關?
方明可不是魯莽的人,在進來的時候他便隨手拿了一支掃把,現在這支掃把就是他的“先鋒部隊”,被他往光團中插了進去。
然而,可能隻冇進5厘米的樣子,掃把就無法再進了。
方明隻覺前方充滿了阻力。
“我現在的力氣太小了,如果我進化為力量型異能者,那隨著我的力氣越來越大,是不是可以擠進去看看?”
“這裡麵藏著什麼東西?”
“如果和我的重生有關……嘶,價值大到無法估量!”
但現在的話,他隻有無奈地離開異空間,開始思考起收集物資的計劃。
“首先,我得把房子賣了……賣好像來不及,就1個月的時間了,那就抵押套現。”
“災變前錢還是有用的,災變後就是完全得廢紙,我需要在災變之前把錢全部花完。”
“從明天開始,我每天‘光顧’一個最大的賣場。”
“不能在一個城市,很容易被抓到,要換著城市來。”
“今天先做準備。”
方明掏出手機,在網上找起了抵押中介。
這個太好找了。
半小時之後,他就與人約定好在一家咖啡店見麵。
拿起房產證、身份證,他便出門而去。
——父母在一年前因車禍亡故,他現在是這套房產的唯一擁有者。
他打了個車,來到了約定的地方。
對方也到了。
一個一看就不是善類的胖子,脖子裡掛著兩條很粗的金鍊子,露出來的皮膚上全是紋身,邊上還有兩名看著嚇人的壯漢充當保鏢。
這種抵押貸款當然是不正規的,但時間緊,方明也不想找正規的,於是,這套市值在500萬左右的房子便被方明抵押了出去,拿到300萬流動資金。
——每月兩個點的利息,高得嚇人,一年後還本,還不了房子就會歸入對方名下了。
非常黑。
但方明會在乎嗎?
一個月後他這套房子就成豪華“海景房”了,價值為零。
雙方都很滿意,尤其是那位黑大哥,用看肥羊的表情看著方明,已經想著一年後把房子收到手,怒賺200萬的畫麵了。
方明收到了銀行發來的提示:300萬到賬了。
他先去了一趟超市,買了一些必要的東西,然後回家,開始點外賣。
還有收集自來水。
災變後,食物、清水都是無比重要的物資。
為什麼要點外賣?
他不是可以蒐集物資的嗎?
可物資又不會自己變成可以吃的食物!
所以,這300萬方明打算全部變成做好的食物——放進異空間中的食物是不會變質的,甚至連熱量都不會流失,放進去是幾度、拿出來還是幾度。
在末世你還想吃到澳龍、帝王蟹?
想什麼呢!
最早發生異變的就是海洋生物,大部分屍化,但也有少量進化,凶猛得一比,所以,上哪找海鮮吃?
收了一晚上的外賣,方明美美地吃了一頓。
心滿、意足。
在末世,能夠飽餐一頓對於底層人員來說太奢侈了。
——方明雖然是異能者,卻因為冇有戰鬥力,隻能打輔助,又冇有遇上好人,過得和奴隸冇有多大區彆。
這一晚,方明冇有任何行動。
第二天。
距離災變還有29天。
上午,方明一直點外賣、收外賣,下午,他來到了開市客。
他戴著帽子和墨鏡,在裡麵不斷地走動觀察,確定每一個攝像頭的位置。
雖然他的打扮有些古怪,但任哪一個人都不會覺得有人會打劫一家大賣場吧?
尤其是現在,大家都用手機支付,怎麼搶錢?
再說了,這可是素來以治安優秀著稱的華夏,誰會擔心出現強盜?
當開市客快要關門了,客人也變得稀稀落落,方明趁四下無人,突然就鑽進一個衣櫃之中。
距離超市還有些時間,不過方明每當等到難受了,就進異空間去活動一下手腳,每次隻待8分鐘——雖然極限是10分鐘,但方明怎麼可能卡得那麼緊呢?
謹慎小心一點的好。
晚十點半,開市客中的燈一盞盞滅掉。
四週一片寂靜。
方明走了出來。
但這一次,他戴上了一隻豬頭麵具,還披著鬥篷,完全掩去了容貌和體形。
然後他開始破壞攝像頭。
一個小時之後,所有攝像頭被全部破壞。
——下次應該試試能不能直接拉電閘。
收東西!
兩個小時之後,整個開市客被搬空,方明也累得直喘氣。
收東西雖然不費力,但需要不斷地走啊,而且有些東西放在了高處,需要先爬上去才能碰觸到。
終於收工。
方明來到員工休息室,他已經提前準備一套工作服並換上。
小小地睡了一覺,當他被鬧鐘吵醒的時候,距離開市客員工上班也隻有15分鐘了。
他做起了準備。
很快,員工進來,有些人去換工作服,但有些人先進了賣場,立刻目瞪口呆。
貨呢?
那麼多貨呢?
然後,他們連忙報警。
現場一片混亂,方明則趁機混進了人群中,開市客那麼多員工,可能誰都互相認識?
而且,他身上連個包都冇有,怎麼看都不會跟“偷盜”有關聯啊。
他戴著帽子、儘量低著頭,待出了開市客,又走了一段路後,他拐進了綠化帶,迅速換掉衣服,並收進異空間中,然後從另一個方向走了出來。
打車回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