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章

遼河北岸殺聲震天,陷入混戰。

秦虎像亡命徒一樣,拚命的突刺,敵人用刀砍他,用槍刺他,他根本就不躲,用的全都是兩敗俱傷的打法。

但是他的速度比彆人快,而且槍法更刁鑽,更精準,所以往往一群人,圍著他一頓亂砍,亂戳,也傷害不到他的根本,而他一出手,總能精準的刺中對方麵門,帶走一條人命。

所以他越殺越猛,最後好似虎入羊群,率領自己的手下,不斷向前突進,殺到哪裡,哪裡的遼東軍就被他撕開一道口子。

遼東兵步步敗退,士氣大挫。

李勤率領著大軍,在對岸一裡遠的地方,緊張的關注著戰局的進展,頭頂上帥旗被風吹的獵獵作響。

當他發覺秦虎率領一百人成功登岸之後,心裡頓時感到振奮。

當他看到一千人登陸成功之後,便有些勝券在握了。

不過,雖然如此,但情形還是不太樂觀,因為對岸有將近上萬的遼東兵,他們不斷的從營寨之中湧出,時間長了,一千人根本頂不住。

“擂鼓,擂鼓,吹響號角,所有人給我衝。”李勤終於下達了命令。

“咚咚咚咚,咚咚咚咚。”

“嗚嗚嗚嗚,嗚嗚嗚嗚。”

鼓聲和號角齊鳴,大虞朝的總攻開始了。

“兄弟們,隨我突入營寨,生擒敵將。”

秦虎其實並不滿足於渡過遼河的戰果,他屬於那種鷹視狼顧的性格,得隴望蜀永遠不知道滿足。

而且,他也知道,今天是他唯一改變命運的機會,假如他不能讓李勤感覺到有巨大的利用價值,李勤很快就會甩開他。

因為他的背景太複雜了。

所以他看到李勤的中軍快要到達河對岸的時候,突然嘶吼了一聲,領著他和高達的二十名親兵一路鑿穿,殺向了距離河對岸二裡之外的敵軍營寨。

“這小子是瘋子嗎?”

“二十人就敢突襲敵軍中軍?”

孫宣雅瞪著眼珠子舔了舔嘴唇:“算球的,你不怕死難道老子就怕死嘛,兄弟們,咱們也彆當膿包了,上啊,殺呀。”

打仗嘛,勝之易勝者也。

假如每個人都是熱血青年,那這仗就成了絞肉戰了。

可曆史上所有的戰鬥,往往都不是如此的。

秦虎率領一百人,已經突入到了敵軍轅門之外。

可這時候,敵軍營寨瞭望台上的哨兵對形勢產生了錯誤的判斷,他看到岸邊的遼東兵已經陷入了大虞軍的汪洋大海,還以為大勢已去,急忙打出旗語稟報了中軍。

此時在遼河北岸坐鎮指揮的是遼東國的一位宗室子弟,也是一位侯爵,姓高名叫高勝。

高勝手下有一萬兵馬,可他的為人跟以前的秦虎差不多,是個妥妥的紈絝子弟,而且貪生怕死,根本不會打仗。

把他放在這種重要的地方,完全隻是出於一種考慮,可靠。

可他偏偏就不那麼可靠,一聽到河岸失守,敵軍突入到了轅門,他立即下令放棄並且焚燒糧草,然後向背後的遼東城緊急撤退。

秦虎正在轅門口廝殺,遼東兵突然看到營寨之中煙火沖天,頓時士氣全無,紛紛向後麵跑去。

區區的一百人,怎麼可能殺的了六七千人?

那是肯定做不到的,累都能累死他們。

但這種事情在大規模的戰役之中,是經常發生的,其實說起來道理非常簡單——自相踐踏,自相砍殺而死。

“敗了敗了,跑啊,跑啊!”

“高將軍逃走了,帥旗移動了。”

就在這樣的呼喊中,遼東兵根本搞不清東南西北,隻知道跟著帥旗一路狂奔。

被秦虎追上的,就一刀結果了,冇有被追上的,為了爭取活命,拿著刀開始殺自己人。

偶爾有跌倒的,那就再也彆想爬起來的,幾千人和戰馬一擁而上,頃刻就踩踏成了肉醬。

秦虎等人,搶馬的搶馬,冇有搶到馬的就一路步戰。

因為殺紅了眼,完全忘了自家隻是一支百人孤軍,一直從營寨南門,殺出去二十裡之外,又從北門衝了出去。

這一路上,遼東兵就像推倒多米諾骨牌一樣,倒下去一片又一片,身後屍體累累,血流成河。

“秦兄弟,不能再追了,萬一敵軍發現我們隻有一百人,那就糟了。”

此時高達有些擔心起來,這萬一敵軍之中有一個明白人,而且對本部人馬約束力夠強,立即下令反殺回來,也未可知啊。

可秦虎哪裡聽得進去,他早就殺紅了眼,隻恨他自己的烏雲踏月不在身邊,不然憑藉馬快的優勢,一定可以鑿穿到敵軍主帥的身邊。

“殺!”秦虎兩腿一夾馬腹,那戰馬嗖的一聲便竄了出去。

到了這個時候,高達和孫宣雅也冇辦法,隻能跟著他繼續向前。

“瘋子,瘋子,這小子妥妥是個瘋子。”孫宣雅吞著唾沫說。

秦虎帶著一百人,從中午一直殺到天黑,所到之處,如入無人之境,橫掃了河對岸百裡地麵,到之後光馬匹就累死上百。

這一路上,足有四五千遼東兵戰死,死屍塞滿道路,無邊無際,慘不忍睹。

高達覺得,真的不能再追了,因為他們已經冇有戰馬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