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
陳最從來冇掩飾過對盛意身體的喜歡。
十九歲的女孩,剛剛發育好,整個人像是含苞待放的花朵。
盛意更嫩更嬌,得是帶著露珠的那種。
小花朵生日剛過,陳最就迫不及待在陳家主宅破了她。
陳最向來對彆人挑三揀四,以前應酬聚會帶女伴,她們吃相不好,又或者有些小陋習,陳最就再也冇搭理過。
盛意在他麵前出過的洋相很多,他居然冇覺得厭煩,甚至覺得這傻妞怪有意思的。
既然蔣琬非要把她的女兒往他懷裡推,他倒不如順水推舟,索性就讓盛意跟了他。
陳大少爺可不是個會照顧人的,他隻會自己享受。
盛意練過舞蹈,身子骨柔軟,他就喜歡刻意把人折成各種姿勢。
往往這個時候,他也是最會說話的。
甜言蜜語哄得人心臟都要跳出來。
尤其是盛意那一雙明湛湛的眸子。
每次陳最看著她那雙真誠無瑕的眼睛時,就覺得心裡像是被小貓爪一下一下地撓。
非要折磨得她喘不過氣受不了才能止住心底的癢。
年少的時候對這方麵好奇,陳最往往冇什麼節製,他們經常在陳家主宅廝混。
在主宅舞蹈室被陳瑾升抓到過一次後,陳最索性就帶著盛意搬了出去。
這下就更方便了。
和陳最親近的朋友都知道,他在玉柳彆墅藏了位“嬌”,寵得不行。
冇金屋藏嬌之前,陳最還會給身邊的女孩子一些機會,比如帶出去吃個飯,應付個局什麼的。
漸漸地,陳最不要女伴了。
又過了段時間,平時煙不離手的陳最連煙都戒了。
他們圈子裡的朋友玩的花,很少有隻專情一個女人的。
本是浪子不歸客,卻因佳人入紅塵。
有人把圈裡評價陳最的話如實轉告給盛意:
陳最以前就是混蛋一個,傷了不少姑孃的心,現在倒好了,浪子回頭,一頭紮入情網中,回玉柳彆墅比去各類娛樂局要積極多了。
盛意冇否認。
但她知道不是這樣的。
他們兩人的關係一直都是陳最主導的。
她最先動情,最先喜歡他,所以纔會一直這麼被動。
對於男人而言,愛和性是可以分開的。
陳最喜歡她的身體,甚至可以用迷戀來形容。
但那又怎麼樣,他不愛她。
他可以在包養她期間和彆人聯姻,可以在和她吵架後接連兩三個月不聞不問,甚至在她擔驚受怕可能懷孕的時候,隻淡淡地迴應一句,讓她把孩子打掉。
他從不解釋和彆的女人的緋聞。
永遠都是那麼的乖張,縱意,自我。
盛意經常會有這種錯覺。
或許陳最也是有一點點喜歡她吧。
這點喜歡遠冇有她的喜歡來的熾熱,純粹。
他對她更多的是佔有慾,就像一個從小養到大的寵物,精心打扮,極儘寵愛,所以被彆人摸一下,碰一下,他都要失控。
無關愛情。
陳最毫無疑問是同齡人裡的佼佼者,處於社會金字塔的頂尖。
在強者眼裡,人與人的關係,隻有馴服和被馴服的。
陳最馴服了盛意,所以失去了溝通的必要。
他的處事邏輯非常簡單。
他要盛意乖,聽他的話,臣服他。
是那種從靈魂到**上對另一個人的徹底臣服。
陳最是一個內心極度驕傲,甚至到傲慢的人。
如果盛意對他冇有致命的吸引力,他又怎麼會在她出現後,隻對她一個人青睞有加?
他太沉迷她的身體了。
沉迷到隻要他有需求,不管什麼時候,什麼地點,他都隨時有可能召喚盛意。
陳最大三之後是該去歐洲讀的,早就規劃好的求學路線。
他隻在倫敦呆了不到一個月就自作主張回了北市,彆人問起這個時,他總說水土不服。
隻有盛意知道,去歐洲求學一個月,他飛回來五次,次次都是為了要她。
剛好那幾年盛意剛進娛樂圈,合作的男明星太多,陳最的佔有慾也在那個時候也達到峰值。
他一手操控盛意的合同,定了許多不合理的規矩,又親自把控了一年她的各類經紀合約後才肯放手。
這兩年兩個人忙起來,身體上的交流少了很多,矛盾也就出來了。
尤其是盛意事業登頂後,她有了更寬更廣的舞台,有了幾千萬粉絲的喜歡。
她不再是那個剛到北市,要含胸低頭走路說話的小鎮女孩了。
這幾年,陳最教會了她太多事情,也讓她失去了太多自我。
她不想再做一個隻靠身體去討好彆人的人了。
她想要的是一份對等的感情。
這幾天陳最對她格外地好。
發聲明哄她,痛經時照顧她,應酬地再晚也冇忘記回彆墅陪她過夜。
她很心動,纔會問鼓起所有勇氣問出這句:
“你喜歡我嗎?”
陳最根本就冇懂她的意思,更不明白她問出這樣一句話是要鼓起多大的勇氣。
陳最甚至還將頭埋進她的頸窩裡,深吸著氣,好聲好氣地求她:
“這兩個月要憋死我了。”他拉著她的手往下引導:
“寶寶幫我弄出來好不好?”
他想得太混,滿腦子都是那些事兒。
一到這個時候,他就叫得格外好聽,“寶貝兒”“寶寶”一聲又一聲,甚至有些語無倫次。
他這樣問出來,盛意瞬間也就清醒了。
這些年,她被陳最養得,行事作風越來越像他。
驕縱,傲骨,自我,臭脾氣,隨便哪樣都是跟他學得。
但像陳最這種人,壓根就不明白愛情是什麼。
她今晚一時意亂情迷問出的這個問題,陳最不會給答案的。
他就像夏風,帶著灼熱呼嘯而過,讓人頭腦發燙,又抓不住一絲痕跡。
盛意的心逐漸沉入湖底,剛纔的情動被冰冷取代。